经过历时3个多月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我公司维权打假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06年10月24日,国家公平交易局向广东、福建、陕西、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山西、山东、内蒙、四川、云南、安徽、湖南共15个省份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全面查处假冒桂龙药业产品的通知”。
希望全体桂龙同仁再接再厉,向假冒产品发起总攻,争取早日完成打假任务。
桂龙药业知识产权保护小组
200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