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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促进物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出炉 明确发展重点

2017-05-04 11:11:00来源:厦门网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李晓平)大力发展物联网产业,创新物联网在城市发展领域应用,是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昨日,《厦门市促进物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出炉,明确今后我市物联网产业的发展重点为,支持建设物联网产业园区,培育一批物联网众创空间、享誉全国的品牌企业和特色优势产品,引进高端人才,建设打造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和特色应用平台。力争到2020年,我市物联网产业规模突破600亿元。

  打造平台

  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最高奖五百万元

  在拓展空间、研发创新、打造品牌、应用示范等领域,除了有实实在在的优惠措施外,我市还拿出了“真金白银”进行扶持。《措施》明确,在拓展发展空间方面,我市将培育打造国家级物联网产业园区,对集聚物联网企业达到50家以上、年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的园区,认定为市级物联网产业园区,市经信局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获评为省级、国家级物联网产业园区的,将分别给予8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示范基地的,将一次性分别予以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支持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经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市经信局将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80万元的奖励。对经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我市将予以建设或运营补助,平台进行设施更新改造和购置服务设备的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综合考虑平台服务企业数量、收费标准、客户总体满意度等因素,按不超过年度实际运营成本的4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加大研发

  引进核心技术及团队最高补两千万元

  加大研发力量是发展物流产业的重要推动力。《措施》明确,在厦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企业非法人、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新型研发机构、研发总部,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团队的,市科技局按其研发设备投入额的30%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对于物联网感知技术、应用技术、网络技术等关键技术、重点产品的研发,我市择优给予研发补助,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资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打造厦门品牌,提升高端物联网智能硬件产品的有效供给能力,市经信局将按照研发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取得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化工作主管机构正式颁布标准的主导企业或其他机构,市经信局将按照行业级、国家级、国际级标准分别给予或补足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符合企业兼并重组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的,将予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300万元的补助。

编辑: 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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