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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浪屿保护再立新规:让世界文化遗产“活起来、传下去”

2019-06-29 12:2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厦门6月29日消息(记者 陈庚)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昨天(28号)在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全票表决通过,这是时隔7年后,厦门再度为加强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专门立法。旨在更好地让文化遗产“活起来、传下去”。
  2017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曾就鼓浪屿申遗成功作出重要指示,“把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遗产精心守护好,让历史文脉更好地传承下去。”这次立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一项具体举措。
  《条例》共分六章四十七条,其中推动鼓浪屿管理体制优化整合是一大亮点。厦门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李本年举例说:“授权市政府可以组建综合执法机构,不要多头管理,把所有涉及到在遗产保护区的行政执法权归一个部门来行使,这样可以有效的来推动鼓浪屿文化遗产的保护。”
  《条例》详细列举了多项禁止在遗产区内从事的影响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的行为,尤其是对各类烧、烤说不,直接亮出“红牌”,相关行政处罚力度也更大。李本年介绍说,“跟其它地方相比,在鼓浪屿的同一类的违法行为它的处罚可能是其它地方的3到5倍,有的行为更高。”
  李本年说,《条例》还专设“共享与保障”一章,为妥善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与居民权利保障之间的关系,做出制度性安排:“一个就是规定要提升鼓浪屿基础设施,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第二个就是提升教育和医疗的水平。”
  在鼓浪屿管委会主任郑一琳看来,《条例》对鼓浪屿居民权益的保障更加周全,对促进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活起来、传下去”影响深远:“因为鼓浪屿是以历史国际社区的类型来申遗的,在国际上一千多个申遗的项目里面,是唯一的。所以应该说社区是我们文化遗产的核心,居民是我们的灵魂,所以我们这次在专章里面设立了‘共享和保障’,就是要充分的保护这个核心,延续我们文化的灵魂。对我们留住老鼓浪屿人,吸引更多的新鼓浪屿人,留住我们的根和魂,我觉得有很大的意义。”(录音)
  条例将于今年7月8号起施行。
编辑: 马宁

鼓浪屿保护再立新规:让世界文化遗产“活起来、传下去”

《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昨天(28号)在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全票表决通过,这是时隔7年后,厦门再度为加强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专门立法。旨在更好地让文化遗产“活起来、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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