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厦门6月2日消息(记者陈庚 通讯员杨长平)刚刚过去的六一国际儿童节,让全社会的目光再次聚焦到广大儿童的身心健康上来。近年来,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受理的子女抚养纠纷案件逐年递增,法官呼吁,孩子是无辜的,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探望问题要妥善处理,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不要让孩子为父母的草率和幼稚“买单”。 
  安全感是父母给孩子的最好礼物,单亲家庭的孩子心理更容易出现问题。然而近年来,随着社会观念的转变,一部分人在处理婚姻家事问题上比较草率,或因网恋“闪婚”后无法相处又“闪离”,或因放纵出轨婚外生子,或因夫妻婚内婚外频繁“开撕”等各种原因,导致子女抚养问题频出,从而引发一系列纠纷案件。 
  据统计,2018年至今,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受理的单纯子女抚养纠纷案件就有130起,还不包括985件离婚案件中涉及的子女抚养争议纠纷,且子女抚养纠纷问题呈逐年递增趋势,多是婚姻家事审判工作的难点。 
  厦门市思明区法院鼓浪屿法庭曾争志法官表示,抚养纠纷主要分为两类:抚养费纠纷和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其原因多样化:有的是一方离婚后仍然心存怨恨故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有的是一方再婚再育后压力增大拖欠抚养费,有的则是直接抚养方经营不善债务缠身,导致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人,个别还因为涉及子女就学、户口迁移及择校费用等,双方协商不成,从而引发纠纷。 
  而探望孩子则是抚养问题的另一面,法律规定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望孩子,但现实生活中,有的父母把双方矛盾和自己的情绪带到孩子抚养上,拒绝或者阻挠另一方合理探望子女,从而引发探望权纠纷,或者另一方因探望不成拒付抚养费又导致抚养费纠纷。 
  曾争志法官认为,许多父母在离异或分居时缺乏审慎态度,着重考虑自己,没有全面、理性地考虑孩子,离婚后,又因子女抚养或探望问题再次诉至法院,甚至当着孩子的面争吵、谩骂对方,或者背后诋毁、攻击对方,给孩子树立不良形象。也有的父母,分手后互相推诿抚养责任,或者干脆甩手不管,将孩子寄养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中。这些行为无疑对本已因家庭破碎而伤透了心的孩子造成二次伤害,给孩子带来心灵创伤,非常不利于其今后的成长。 
  “夫妻一定要强化自身婚姻家事责任,不要因自身任性行为,导致家庭支离破碎,即使离婚也应‘好聚好散’,妥善处理纠纷,尤其要理性地面对孩子的亲情需求,尽量减少孩子的亲情破碎感和挫败感,让孩子能身心健康地成长。”曾法官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