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厦门7月26日消息(记者 吴馨骅 邬眉 蔡雨煊)近日,一则“LV起诉厦门楼盘,因小区栏杆、大堂雕花图案侵权”的消息在网络广泛传播,引发大量关注与热议。对此,央广网记者实地走访并从涉事方获悉,该网传信息与事实不符,此次诉讼纠纷并非楼盘建筑雕花侵权引发,真实案由为小区沿街商铺售卖的商品产生商标侵权纠纷。

据人民法院公告网公示信息,案号为(2026)闽0206民初8217号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原告为路易威登马利蒂,被告包含厦门福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豪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怡家园(厦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彭学。

记者从被诉方某物业管理公司了解到,“该诉讼系某社区沿街商铺商户因销售服饰产品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我司旗下物业公司仅作为社区物业被列为连带被告,案件本身与中式社区建筑设计、景观纹样无关。”

针对舆论关联的厦门小区建筑雕花争议,央广网记者实地走访核查被诉置业公司开发的多个小区,其大堂、栏杆、隔断等公共区域,未发现网传争议的四叶雕花装饰纹样,与网上传播的画面、解读不匹配。

编辑:蔡雨煊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长按二维码
关注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