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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继经济特区之后,中国又出现了一个新名词——台商投资区。总面积为120平方公里的海沧、杏林台商投资区就是在那时设立的。根据中央政策,台商投资区内的外资企业享受经济特区现行的政策待遇。这样一来,厦门经济特区的面积扩大到了250多平方公里,比1981年特区设立之初的2.5平方公里扩大了100倍。 台商投资区的设立可以说是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向岛外推进迈出的第一步,也是我市吸引台资的关键举措。在特区刚刚创办时,台湾商人就以各种形式前来了解和考察厦门的投资环境。1985年,第一家台资企业“三德兴”公司宣告成立。从此台商投资厦门的数量逐年递增。到1988年,形成了我市第一个台商投资的高潮。 这时,台湾的一位学者发表了文章指出,闽南地区的文化、语言、风俗和台湾相通,政府不妨考虑建立一个“闽南投资区”以吸引台商投资。这篇文章给厦门人很大的启发,市委、市政府在经过认真研究之后,形成了“创办台商投资区”的构想,并向国务院提交了申请。 1989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海沧、杏林为台商投资区。三年后,又批准集美设立台商投资区。特区优惠政策就这样一步步扩展到岛外,也带动了集美、海沧的发展。 伴随着台商投资区的设立,台商来厦门的投资也以每年几个到几十个百分点的速度递升。至2005年底,全市累计批准台商投资企业2387个,合同利用台资44.74亿美元,在我市外商投资中所占比重接近20%,已成为厦门利用外资的第二大主要来源。 厦门成了台商进入祖国大陆的桥头堡,两岸密切的经济往来将台湾和大陆紧紧联系在一起。这和小平同志选择厦门作为特区的初衷完全一致。 记者黄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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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SRC-504034215 责编:六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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