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7年以来,厦门着力治理“三乱”且没有出现反弹,十年为企业减负20亿元,企业得以轻装上阵。昨日,国务院企业减负检查组称厦门成效显著,营造了良好社会经济发展氛围。
所谓“三乱”,即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自1997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有关治理“三乱”的决定以来,厦门共取消各类行政性收费、基金、集资等项目35批、427项,减轻企业负担20亿元。其中,涉及企业收费项目231项,总金额近17亿元。自2001年厦门市率先在全省实现国省道基本无“三乱”目标至今,始终没有出现反弹。
值得一提的是,厦门十年来治理“三乱”,着力为企业减负走过了三个阶段。头四年,厦门按照国家部署整顿、清理和减少一批收费项目。自1999年开始,厦门市先后进行了两批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全市56个部门共减少700多项行政审批。接下来的两年间,厦门竭力巩固减负成果,防止旧“三乱”,治理新“三乱”,即“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2003年至今,厦门已经出台一系列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
国务院企业减负检查组称,厦门治理“三乱”是政府重视、机构健全、制度规范、措施得力、工作扎实、效果明显。(记者 张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