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合作医疗,就像摔伤的人多了一支拐杖,”2005年,厦门市翔安区东坑村村民洪继民的老伴患上心脏病,到医院开刀花了10万2千多元。靠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报销了近3万。“虽然钱还不够,但总算给我们撑了一把。”洪说。
洪继民的老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年仅需缴纳10元的保费,她只是近年来厦门市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的受惠者之一。
经济特区建设25年来,在GDP年均增长18.0%的同时,厦门市坚持以民为本,从就业、就医、社保、住房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着手,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使广大群众及时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厦门市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目前,厦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2006年,全市企业人员实行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险的覆盖面达90%以上。
根据厦门市日前出台的新政策,明年1月1日开始,全市约50万城镇无工作老年居民、低保人员、残疾人员,以及学生和未成年人将全部被纳入医保范围,加上1997年即已实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及目前参合率达96%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厦门市距离“全民医保”已不遥远。
从去年年底至今,厦门市还先后投入了40亿至50亿元资金,开工建设2万套社会保障性住房,并承诺未来3至5年内基本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今年12月1日,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已开始向市民发放。
过去25年间,特区的建设成就使厦门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1837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约6853元,分别是1981年的38倍和26倍。
中共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何立峰说:“今后五年,厦门市将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正义,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关系,努力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使全社会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发展。”(记者 胡苏)